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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30日

各供应商:

我集团计划开展2026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现向各单位询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3.年度预算金额:123,161.69元。采用自主定价系数形式报价,应遵循保险法相关规定确定自主定价系数,所报自主定价系数必须能履行车辆承保。

4.采购内容:2026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包括普通公务用车、专业公务用车(投保公务车辆数量以各单位实际投保为准)。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约定服务生效日期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保险业务均须在服务期限内承保,每项保险业务的投保周期为一年(具体投保周期以实际需求为准)。

6.合同签订方:佛山市三水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7.支付方式:机动车辆交强险按实结算。机动车辆保险费=机动车辆交强险+车船税+机动车辆商业险(商业险基准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商业险自主定价系数)。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付款时,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提交合法有效发票,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成交供应商仍需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

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出具被保车辆的保险费清单和缴款通知书;采购人在收到保险费清单和缴费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费划账到成交供应商指定账户,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款项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电子保单和电子发票发送采购人。

车辆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机动车所有人”与行驶证信息保持一致,并支付对应的费用,成交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收款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和开户账号。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并依法核定许可经营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取得其授权的中心支公司(或以上)级别的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响应的须获得书面授权并提供总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格式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响应报价,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报价:(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三、报价须知

详见附件“2026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询比文件

四、评选方式

报自主定价系数,最低者中选,如果报价相同的情况下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供应商。

、报价时间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6年4月2日17:30前将报价材料密封送达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70号之一203室,或将报价材料加盖公章后电子扫描件发送至佛山市三水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邮箱:sswzjtcg@126.com,联系人:张威,0757-87776386

 

附件:“2026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询比文件


佛山市三水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0日

2026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询比文件.png

来源:三水物资集团

编辑:植石涛

审校:郑梅萍  张艺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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